家里有电动自行车的东莞人
注意了!
《广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
今日(4月1日)起正式施行
明确禁止电动自行车
进楼入户、进入电梯轿厢
对违规行为逾期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
将处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
新规划出清晰红线: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、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高层建筑电梯轿厢,或者将电动自行车、电动摩托车在高层建筑公共门厅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楼梯间以及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、充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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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 | 东莞阳光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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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起,新规实施!转给家有电动自行车的东莞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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