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起,新规实施!转给家有电动自行车的东莞人!
东莞东城 2026-04-01 17:23


家里有电动自行车的东莞人

注意了!

《广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

今日(4月1日)起正式施行

明确禁止电动自行车

进楼入户、进入电梯轿厢

对违规行为逾期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

将处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


新规划出清晰红线: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、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高层建筑电梯轿厢,或者将电动自行车、电动摩托车在高层建筑公共门厅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楼梯间以及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、充电。



明确处罚标准!这些行为禁止!




转发提醒告诉更多人



来源 | 东莞阳光网

图片

图片

点分享

图片

点收藏

图片

点点赞

图片

点在看

  • 关键词:电动自行车,东莞,高层建筑,电梯,电动摩托车,违规,消防安全管理,消防安全条件,处罚标准,室内场所
阅读   0
点赞   0
zdg 小编
2026-04-01 17:23:13
推荐
即时
loading...
点击开启小窗播放
微信方法